唐晨拿了一包中华,瘦瘦的男人摇了摇头,道:“太便宜了,掉价。”

    “那什么价格的烟才符合的身份?”唐晨轻轻一笑。

    瘦瘦的男人道:“其实我并不喜欢抽烟,伤身体。”

    唐晨点头,“我也不喜欢,但烟确实是个好东西。”

    瘦瘦的男人道:“再好的东西,抽多了还是会觉得恶心。”

    唐晨道:“那可以再买点酒喝,醉的人就不会那么挑剔。”

    瘦瘦的男人道:“看来不仅卖烟,还卖酒,五粮液还是茅台?”

    唐晨道:“都没有,老村长倒是有不少。”

    瘦瘦的男人再次摇头,“太便宜,掉价。”

    他拿出一瓶就和一盒烟,“美国产的雪茄,一根也要五万。特供的茅台,有钱也难买。这样的烟与这样的酒,才配得上的身价。”

    客人显然并不买烟也不买酒。

    唐晨笑了笑,道:“穷人没那么多讲究,红塔山和老村长就好。当然,有杏花村更好。至于茅台,我一向不喜欢。”

    瘦瘦的男人道:“我可以将整个杏花村酒厂给,这样就可以喝个够,喝到死。”

    唐晨道:“我喝酒从不喝醉,更不喜欢醉生梦死。店要打烊了,客人若不买东西,请走远些。”

    “恐怕今天要晚些打烊。”瘦瘦的男人将手掌放在玻璃制成的柜台上,再拿起时,原本空无一物的玻璃上竟留下了一个手印。

    更为奇怪的是,玻璃的表面并无损坏,而是内部出现了崩裂。

    “丁家断肠掌。”唐晨嘴角略有不屑。

    瘦瘦的男子拱手抱拳,道:“丁家后人丁巡山,前来领教人屠疯子的血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