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高歌修养很好,并没有因此动怒,反而露出了笑容,朝沈毅伸出手,彬彬有礼地说道“你好,我是任高歌。”

    “你好,我叫沈毅。”沈毅也握手。

    任高歌这人给他的感觉如沐春风,和一些其他纨绔子弟不一样。

    而且,这人来到的时候,并没有咨询他和刘一菲的关系,也没有看到他和刘一菲这么亲热而翻脸,显然个人涵养很好。

    或者,这人的城府很深。

    任高歌和沈毅握手后,转头看向刘一菲,“菲菲,我们来这里是赛马呢,还是先吃早餐?”

    “别叫得这么亲热,你还是叫我刘一菲吧。”

    刘一菲却丝毫不领情,反而还当着任高歌的面,挽起了沈毅的左手,说道“沈毅,你也认识了,我来给你介绍吧,他是我男朋友。”

    “男朋友?”

    任高歌眼神微微一变,但表面却很有礼貌地笑了笑,说道“不管你是什么身份,沈先生,我还是很高兴认识你。”

    “谢谢。”沈毅点头。

    “看沈先生的穿着打扮,显然也不是普通人,想必马术应该不错,不如,我们比一比?”任高歌颇感兴趣地问道。

    “比马术?”沈毅一怔。

    “没错,你是菲菲男朋友,她带你来此地,显然对你的马术很有自信。”

    任高歌目光炯炯,说道“而我,也学过马术,曾经也拿过奖,一直都缺少一个好对手,不如我们来赛马如何?”

    他是贵族,天赋绝伦,无论是读书、经商、运动,都远远过别人,在马术这一块,甚至还在英国的贵族学校得到过马术比赛冠军。

    高手寂寞,人生如雪。

    任高歌年纪轻轻已经功成名就,也换过不少女人,有很多女人都能和刘一菲媲美,故此,他并没有对刘一菲的相貌感到惊艳,反而对沈毅很感兴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