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华万万没想到,有一天她会穿越,但与别人不同的是,她变成了一只被圈养的鹦鹉。好像名字叫啾啾。

    “啾啾,来!”

    眼前出现一个头戴宝蓝瓜皮帽的清朝少年,十五六岁的样子,是它主人尼雅哈的儿子,叫做明珠。若华觉得这名字太女气,不适合男孩子用。事实也是如此,明珠小时候长得眉清目秀的,皮肤比女孩子的还白净,如果不是自小就调皮捣蛋,近几年还习武,把身子练得结实了些,皮肤也特意晒黑不少,还真看不出来是个男孩。

    此刻,明珠正一手抱着只橘猫,一手用筷子夹着一条毛毛虫伸,进笼子里,示意若华吃掉那只虫子。

    虽然若华现在是一只鸟,可是再怎么说,它上辈子还是个人呢,对这种东西自然是避之不及,赶紧扑棱着翅膀飞到笼子另一边去了。

    明珠见它不吃,觉得有点奇怪,修长的俊眉皱了起来,道:

    “你平日里不是最喜欢吃虫子吗?”

    说罢还是不死心,将毛毛虫往若华的脸上怼,就差伸手进来掰开它嘴巴硬塞了。若华用翅膀狠狠一拍,将筷子和毛毛虫一并打落在地,那橘猫见状,一蹬后腿,脱离明珠的怀抱,跳到地上用爪子拍毛毛虫。

    若华用尼雅哈平日里教的一些词反抗道:

    “恶心,恶心。”

    谁喜欢虫子,那么恶心的东西,光是想想就令人反胃。古代人封建迷信,它不敢多说话,怕被当成妖怪,如果它没有这个顾忌,恐怕明珠都被骂了千万遍。

    明珠也很不服气,若不是尼雅哈外出办差,他才不来伺候这扁毛畜生,这不吃那不吃的,比人还娇贵,今天好不容易给它找了些虫子,以为它会喜欢,不成想这小东西居然不给他面子,这让他心里很不畅快。

    “你不吃,自然有别人吃!”

    说罢瞪了若华一眼,明珠生气归生气,但他不会把一只鸟怎么样,蹲下身子把猫抱起来,毛毛虫也重新夹起,喂给了一旁的八哥,那八哥吃得倒是欢,吃了一只又一只,很快,抓来的小虫子都见底了。

    唯独到了还剩下一只虫子的时候,八哥吃不下了,明珠又把眼神转到了若华这里:

    “你瞧瞧它吃得多香,你就张张嘴呗!”

    说罢又是一只怼脸虫子,若华自然很不给面子地将头给转开了。明珠信心受挫,但还是不依不挠,就在一人一鸟犟得起劲儿的时候,只见门外的一个小斯气喘吁吁地跑进来,道:

    “少爷,夫人来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