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别告诉我。”于氏连连摆手,“老娘不爱听。”

    于氏不爱红妆爱武装,父亲、丈夫、大儿子、二儿子、六儿子、小女儿都走行伍。

    谢芙溪选了将军夫婿。

    云成斐更是文武双全,导致于氏对军旅男子更为爱重。

    在她眼中从军领兵那是顶好的男子汉。

    读书的就稍微文弱一点不那么喜欢了。

    像谢长珩,在腿没出事之前也是跨马扬鞭的英朗少年,如今因为身体之顾不能那般肆意,但却行医救人,那般高洁。

    于氏心中也很为他骄傲。

    而谢长渊是都不沾边。

    书读的不好,从军也没有去,医术更不可能会。

    一直游手好闲,风流浪荡的名声传的天下皆知,简直就是一锅好汤里面那颗老鼠屎。

    纵然他现在从商了,但人家说奸商奸商,做生意的感觉就是投机取巧,滑不溜秋……

    总之谢长渊是叫于氏看着哪哪都碍眼。

    当然,除了娶回来的娘子以及孩子。

    只有谢长渊一个是最碍眼的。

    谢长渊已经习惯了母亲看他那幅狗都嫌弃的姿态,哈哈大笑了一声,抱着孩子转身出去了。

    谢长清回京之前,给家中写了一封信,说明自己和莎兰成了婚,还多写了几句话。

    譬如在院中放一些花草,稍微打扫整理一下什么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