叶蕴棠小时候在书本里见过灵芝,却没见过实物,依稀地记得灵芝那种东西好像跟蘑菇一样都长在树根儿处。

    正低头仔细寻找着,突然面前寒光一闪。

    叶蕴棠差点被闪瞎狗眼,定睛一瞧竟是柄宝剑正抵在自己胸口前。

    持剑的男人凶神恶煞,眼神冷厉,更让叶蕴棠惊讶的是他衣服胸前跟自己一样也写着一个大大的温字。

    只是相比自己这身粗布麻衣,男人穿得富华许多,只是面容着实猥琐一身好衣服也穿不出风流俊逸来。

    “你怕不怕死?”

    男人挺着剑冷声问道。

    “怕死,怕死。”

    叶蕴棠双眸惶恐,赶紧捣蒜般点头。

    男人冷嗔:“我们温家就没有怕死的人,留你何用?”

    说罢,挺剑就要刺。

    穿成群演可真是危险,分分钟就有死翘翘的可能。

    还好叶蕴棠大有此方面经验,知道丧逼群演没保险,须臾间赶紧改口:“不怕,不怕。”

    “既然不怕死,那就随同我去杀了那大魔王樊锦。”

    男人说的大义凛然,但眼神中却充满了阴鸷酷烈。

    “不要,不要。山上好多大罗金仙,争着抢着要杀樊锦。其中有个秃笔仙翁,说我们是小门小派不许跟他争功劳。”

    男人怔忡了一下,但还是撇嘴说:“秃笔仙翁算什么,无非是金丹期的修为。杀樊锦不仅要靠实力,更要靠智慧和胆量。我就问你去不去?”

    说罢,又送了一分力,剑尖蓦地刺进叶蕴棠肩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