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允诺的想法很简单,她不奢求在同学中脱颖而出,只是不想成为班上成绩最差的。

    劳夫子以前一直对她有偏见,她好不容易才让他刮目相看。

    “姐,今天上我家吃饭呗。”快到放学的时候,宫若初发信息给苏允诺。

    “真的假的,你竟然会喊我吃饭,你做饭吗?”宫若初自己一个人搬出去住之后,苏允诺很少去她那里,她和周易谈恋爱呢,她也不好意思过去当电灯泡。

    “当然不是呀,周易做饭,他做饭可好吃了。”宫若初心里十分甜蜜。

    自从和周易在一起之后,都是周易做饭,她负责洗碗,有时候碗筷都周易全包,她实在太幸福了。

    和周易在一起的这半年,真的是她这辈子过得最开心的时间。

    平时上课,周易都会在楼下等她,跟她一起去学校。放学之后,一起买菜回来做饭。吃完饭他们一起遛猫遛狗做家务,一起追剧,一起学校,几乎都是形影不离。

    和周易在一起之后,她的作息时间也更加规律,身体也比以前更好了,连皮肤都白了不少。和周易在一起,唯一的缺点,可能就是脸比以前更加圆润了。

    周易说,她胖一点才可爱呢。

    每当她跟周易抱怨说长胖的时候,他也不是意味安慰她,而是给她做减肥餐。周易做的减肥餐一点都不难吃。能让她边吃边健康,还能变美。

    周易真的是一个生活专家。

    “我过去,你们会不会不太方便?”主要是她不想当电灯泡。

    “方便方便,你带团子一起过来呗,这个星期都没见到团子,我有点想他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觉得,你姐夫可能也想过来,我能不能带他一起过来蹭饭?”

    “当然可以呀,如果姐夫不嫌弃我们家的家常便饭的话。”

    “那我打电话给他,问他晚上有没有空。”

    君少卿听说诺诺要去她妹妹家吃饭,当然要过去,总不能让诺诺一个人吃狗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