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陈大旺所统领的重骑给打怕了,王龙此时的讲述相当的保守,完全就是一副怯战的样子。

    送死的事情,他王龙可不干。

    “这还不好办?

    让骑卒多带三眼铳,马上马下都能打。

    只要将这帮明匪重骑逼迫到死角,一轮三眼铳下来,怎么招也会有些收获。

    明匪重骑的铠甲,若是穿戴在咱们义军的身上,那还不是如虎添翼?

    着甲吧,老头子我陪着你一起去。

    以多打少,咱们还奈何不了一队长途奔袭而来的重骑吗?”

    重骑防御优秀,但是却不耐长途奔袭,罗戴恩基于这样的特性,决定好好的伏杀数百官军的重骑。

    有了这个教训,想来也能让官军的兵锋稍微收敛一些。

    只要官军减缓攻势,罗戴恩的处境就会越是良好。

    说完这话,罗戴恩完全不顾王龙的抗拒,直接挥了挥手,示意手下的家仆拿来铠甲。

    罗戴恩年老力衰,骑马尚可,但是却也穿不动大铠,只是穿了一件轻质胸甲,戴了一顶头盔。

    佝偻着一副身体骑在马背上,行动起来却迅捷如风,一身的老骨头,可谓是相当健朗。

    爷孙两人重点兵马,带队出了洛阳城。

    现如今,已是深更半夜,天上的月亮灰蒙蒙的一片,要不是骑兵都是好吃好喝的供着,说不定他们就得迷失在这夜色之中。

    罗戴恩的脑子灵活,对于洛阳区域的地势地貌记得一清二楚,当先带着两千多骑兵,浩浩荡荡的向着三十里外一处特别适合伏击的区域赶去。

    这种行为大有一种碰运气的举动,但他们的运气还确实不错,真就让他们在此处遇见了一支急功冒进的重骑小队。